委托地方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是工商总局落实国务院“放、管、服”要求,拓展商标申请渠道,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业务,为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提供便捷优质服务,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。2016年9月1日《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开始施行后,工商总局商标局按照便利化原则,兼顾区域分布、商标申请量等因素,在全国共设立了15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;加上此次批准设立的窗口,全国27个省(市、自治区)共有56个地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。
按照《规定》要求,受理窗口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、规费收缴,并接收、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,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。受理窗口同时还代发商标注册证,提供查询和咨询等服务工作。
全国新增41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名单
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;
河北省石家庄市、唐山市工商局;
山东省临沂市工商局;
山西省太原市、长治市工商局;
内蒙古呼和浩特市、鄂尔多斯市工商局;
辽宁省沈阳市、大连市工商局;
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;
浙江省温州市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;
江苏省无锡市工商局;
安徽省合肥市、芜湖市工商局,安庆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管局;
福建省漳州市工商局;
江西省工商局,赣州市、宜春市工商局,上饶市市场监管局;
广东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,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局;
海南省工商局、三亚市工商局;
重庆市工商局江北区分局;
四川省德阳市、泸州市工商局;
贵州省贵阳市、六盘水市、黔东南州工商局;
云南省玉溪市工商局;
西藏自治区工商局;
陕西省工商局,汉中市、榆林市工商局;
甘肃省兰州市、天水市、酒泉市工商局;
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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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工商总局第二批设立的41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全面启动运行 网址:http://shoujie123.kuqiw.cn/news/itemid-1458953.shtml